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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发布人: 岳芳    发布时间: 2018-01-15    浏览次数: 21574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党组、支部应经常地利用党团组织生活时间(或其他可利用的时间)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材料,认真讨论,提高对党的认识,使广大党外群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政治素质高,结构、分布合理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常性的集中进行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②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③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党风、党纪教育等等。通过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本人必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信仰共产主义,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规定;在本单位管理、技术、后勤、学习等方面起带头作用;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群众反映较好。
2、要求入党的同志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后,党支部应及时指定二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的有关活动、给他们分派一定的工作、定期谈话等方式进行培养教育。
3、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须经培养人或党小组或团支部推荐,经支委会审查同意后,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并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同时建立《发展对象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期从填表之日算起。
4、培养人每三个月应与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谈一次话,肯定他们在思想、工作、学习上的成长进步,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并将考察情况填写到《发展对象考察表》中。
5、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支部作书面汇报一次。汇报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进步,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6、认真落实三级培养教育制度;一是党支部以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宣传党的主张,了解党的基本知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主要内容,负责向入党积极分子宣传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程序等问题,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进行经常性思想教育;二是党总支每半年应有2~3次的时间集中采取上党课、看录相、听录音等方式,以党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进行培养教育。三是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训班,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为主。
7、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经考察不合格的不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8、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必要条件: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入党动机端正;在听取培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组织发展
1、党支部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2、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主要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找有关单位的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或外调。通过政治审查后,形成综合材料由党组织签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3、发展对象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在政审中发现问题未弄清楚以前;未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群众意见较大,情况未弄清楚以前;没有经过入党前市直机关工委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新党员,应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书面整洁。报送的材料有:①入党志愿书 ;②入党申请书;③政治审查综合材料;④发展对象考察表;⑤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⑥思想汇报;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5、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6、支部大会在讨论发展党员时,应充分保证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支部党员的意见;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不得以时间紧为由,而缩短对每个人的讨论时间,同时必须坚持逐个讨论和表决,禁止采取讨论完后一同表决的形式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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