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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实习指导书

发布人: 黄晓丽    发布时间: 2017-10-11    浏览次数: 909

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指导书

为规范毕业实习工作,保证毕业实习的质量,根据《周口师范学院非教师教育专业教学实习管理规程》之精神,结合我院法学专业教学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毕业实习的地位和作用

毕业实习是法学教学的主要环节,通过毕业实习,能使学生真正了解司法实践,能够进入办案的实际操作,完整地承办一至几个案件,从而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学到司法实际工作技能,进一步巩固在校理论知识的学习。充分利用实习的有利条件,使学生不仅在思想及理论层面上趋向成熟,为将来胜任社会法律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的主要环节

毕业实习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l.准备阶段:第7学期第1-4周,召开毕业生大会。进行实习动员,认清实习的目的与要求,使学生在思想上有充分的准备。实习小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校内模拟法庭进行校内见习。

2.实际工作阶段:第七学期5-18周,这是实习的核心环节,学生被安排到司法、律师、公证等部门的某一科室后,实习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实习,其具体过程要经历介绍情况、告知注意事项、阅卷、记录、参加调查、参与办案、独立办案等阶段。实习中要虚心学习,多做实事。同时,每天记写实习日记。

   3.实习总结阶段:学生应主动向导师及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征求意见,认真写好实习报告和自我鉴定,并以实习小组的名义向实习单位写一份感谢信,然后向实习单位致谢告别,回校后提交实习报告及实习手册,交流实习心得体会,报告实习成果。

三.实习的组织与指导

l.实习在实习指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实习指导小组由正、副院长,院书记,院办公室及各班辅导员组成。实习指导小组负责制定实习计划,指定实习指导老师,落实实习单位,作实习动员,检查实习情况,组织实习总结工作,审定学生实习成绩。

2.实习指导老师由法学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要提前了解实习单位的情况,与实习单位协商对学生的具体安排,对实习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做好安全及纪律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实际,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及实习的日记完成情况,督促并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报告;进行实习成绩考核,将学生实习的书面成果交院归档。

3.学院与实习单位协商,由实习单位指定思想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工作作风良好的同志担任实习学生的导师。实习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实习。

四.学生提交实习成果的形式

学生实习收获如何,取决于实习的态度及实习过程中的实际工作。实习结束时,应将下列三种反映本人实际成果的书面材料上交学院教学秘书。

1.实习手册:学生自进入实习单位之日起,到离开之日止,应每日记写实习日记,实习日记应写明日期,记录当天活动的主要内容,可记录思想认识及专业业务方面的点滴体会和感受,手册如实填写,书写工整规范。

2.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概况思想收获业务收获(对典型案例作评析)等部分,报告要求内容充实、具体,结构严谨,文理通顺,书写工整。

3.实习鉴定表:鉴定表要逐栏填写,自我鉴定栏中扼要填写实习的主要收获,工作表现及存在问题等内容。鉴定表要请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实习的成绩考核

由指导教师按实习大纲规定的评分标准,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实际表现和实习报告、实习日记的质量,参考实习单位导师及负责人对实习生的意见,进行成绩评定。实习成绩由实习指导小组检查审定后上报教务处。

六.实习中的注意事项

在外实习的学生代表着学校的形象,每个学生都应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争光,并力争取得较大的收获。在实习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要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的要求,认真参加实习的各项活动,不无故缺勤或迟 到、早退,实习结束后按时返校。

    2. 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尊重导师,虚心求教,勤学好问,勇于实践。

    3. 努力锻炼独立工作的能力,自己动手克服困难和解决问题。实习生之问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4. 严守国家机密,遵守司法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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