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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成果应用推广情况

发布人: 祝学群    发布时间: 2017-06-15    浏览次数: 156

刑法学团队建立以来,就重视法学教学工作,不断加强对法学教学的研究,重视法学课程的教学改革,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教学改革的过程中,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实践。

长期以来,我们在狠抓课程建设,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也探索了法学教学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新经验。

教学改革应用推广措施:

(一)举办模拟法庭公演观摩活动,检验和锻炼学生理论知识学习,熟悉法律诉讼程序和举证规则。

(二)依托与周口市司法局合作普法宣传,参与依法治校。团队成员每年带领学生参加12.9法制宣传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并承担中小学依法治校培训任务,团队成员刘长伟、李俊青、陈敏等老师走进中小学校以指导学生开展模拟审判,开展法制讲座。

(三)开展“法院庭审”和“法官”进课堂活动。邀请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典型性案件带进模拟法庭,通过法官的授课,让学生感知真实的庭审,熟悉法律流程,感知法律的威严。

(四)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分所实践教学平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为周口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为师生提供实践教学平台。

(五)与法检系统开展审判实务研讨会活动。将师生的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活动的困境对接,解决彼此迷惑的问题,实现教学与科研的良性结合。

(六)团队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和地方平台,法学教师融入“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中心”、“涉法涉诉上访评估中心”,特别是主动融入“周口市战略发展研究院”,承担社会治理研究,构建“法治与地方经济发展”、“三农问题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模块的研究平台。

(七)在法学基础课程中推行TPC”人才培养模式,以《刑法学总论》课程为试点,从课程内容整体设计、课程教学实施、课程考核评价等三方面进行改革,创造性地开发出多维递进式教学模式。


教学改革应用推广效果:

通过上述推广措施,解决了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锻炼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符合学院转型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挖掘出与司法实务相关的理论知识点并转化为引导问题,学生在模拟演练和探讨过程中会不断思考并寻求答案,大大降低了理论学习的难度,有效地解决了专业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有效结合的教学问题,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加强与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联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通过TPC教学模式改革,可以较好地解决理论教学与司法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相冲突问题,原有的理论教学由于课时的限制,并不能将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刑事司法解释、证据法等面面俱到,但是通过综合试验阶段,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在 TPC多维递进式教学人才模式下,各教学环节环环相扣、循序渐进,每一教学环节针对不同能力层次进行能力分解,适合不同认知能力的学生,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完成的情况,灵活决定进入下一个教学环节的时间。学生全员积极参与是实施课程教学改革的前提,避免课堂上出现老师只管讲,学生不参与的现象,也避免原来只有部分学生参与实践调研情况,学生感受到了真实的庭审,自己还能动手模拟演练,找到了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和培养学生工作能力的新途径。在我校原有司法考试通过率20%左右情况下,2014年的司法考试通过率提高到20 %,学生本专业就业率提高20%,考研通过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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