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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培训计划

发布人: 张鸿韬    发布时间: 2016-05-17    浏览次数: 117

青年教师是教育事业的未来和希望。青年教师的成长和进步对学院的未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学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针对我院青年教师比例较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实,必须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促使大批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尽快成为各学科的骨干力量,带动我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教育改革和发展总体要求,结合我院青年教师的实际,围绕理想信念、敬业态度、操守德行、学问修养、业务能力、管理水平诸方面,努力开展以理想、责任、敬业、奉献为主旋律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思想水平、道德修养、学科素质、工作技能、科研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优良、思想稳定、富有活力和创新精神的青年教师队伍。

二、培养对象

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三、培养方案

(一)强化岗前培训制度,切实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水平

凡我院新进青年教师,必须在学院统一安排下,参加有计划,有目的的岗前培训班,圆满完成岗前培训任务,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工作由院人事处统一布置安排。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凡没有经过岗前培训的教师一律不得认定教师资格和晋升助教以上职务。

(二)积极倡导导师制,促使青年教师尽快过好教学科研关

随着我院青年教师数量的急剧增长,实行导师制度,积极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是帮助广大青年教师尽快过好教学科研关的重要举措之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治学严谨、教学科研水平较高。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对青年教师在教书育人、教案编写、课堂板书、讲课方式、教学法研究、实践技能培养途径、科研方法与程序、科研报告与论文写作以及自学提高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并定期检查、年终写出考核评语,帮助他们制订个人成长计划或职业生涯规划,落实培养措施。学院鼓励并要求广大中老年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老师,发扬伯乐和甘为人梯的精神,为青年教师的成长铺路搭桥。

(四 )加强教学检查和督导

学院要求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研室专业建设、实习、毕业论文等工作,使青年教师在具体实践中迅速成长。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竞赛活动,创造机会让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学院应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教学竞赛活动,创造机会让青年教师在竞赛中互比互学,共同进步。为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提供有益的环境,让他们中的优秀分子脱颖而出,成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教学竞赛活动包括青年教师授课比赛、教案评比、板书比赛等方面。

(六)教学、科研上逐步压担子,保证教学科研质量和水平的稳步提高

青年教师刚毕业到岗进入教师角色,业务的提高有一个过程,因此,开始的工作量要有一个适度,以便给他们留出一个空间钻研教材、熟悉课程建设,进入实训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等。随着教学各环节的熟悉和经验的积累,要从教学的质和量上提出更高的要求,以便使他们早日成为教学骨干。在科研上也要逐步承担任务,参加一定科研工作,要求每年要发表2篇研究论文。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科研项目,增强他们对科研工作的感性认识,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尽快成为科研工作的骨干。

(七)注重后续培养和继续教育,制定在职培养计划

为提高青年教师的学历层次,结合学科发展的需要和要求,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和院(部)共同制定方案,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青年教师在职读研、读博。充分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安排青年教师参加各种法学会议培训,到高校进修、学习;要求每位老师积极参加实践,努力培养他们成为双师素质教师。

四、具体措施

(一)青年教师新近第一学期听课记录不得少于20节;

(二)青年教师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否则不得参加职称评定;

(三)鼓励支持青年教师积极参加网络培训和外出培训;

(四)青年教师授课满2年必须参加学院内部教师课程大奖赛,设置一、二、三等奖;

(五)科研方面对青年教师实施“传、帮、带”,老教师在申请课题时必须带领青年教师,否则不予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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