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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教研室推行个人年终总结制和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制

发布人: 张鸿韬    发布时间: 2015-11-10    浏览次数: 249

 为了教研室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各项计划得到落实,各项总结有依有据,刑法教研室从2015年开始,推行成员个人年终总结制,每位教研室成员年终时对自己的教学、科研、获奖、进步与不足进行总结,将自己有关材料复印交教研室存档。

 为了有助青年教师的成长,刑法教研室创建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制,主要适用对象为助教和新进教师,一年一档案;记载青年教师每年的教学、科研、参加的培训、获得奖励、听评课和示范课的评议等,督促青年教师自我完善,自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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