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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教学课件制作规范

发布人: 张鸿韬    发布时间: 2015-05-19    浏览次数: 150

教学课件是用来帮助学生更好的融入课堂氛围,吸引学生关注课堂教学知识,帮助增进学生对教学知识的理解,从而更好的实现学习目的。主要用电脑、投影仪或者电子白板等视频工具,放映与本课相关的教学资料,如: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甚至展示一些相关书籍供学生观看。为不断提高我院教师多媒体课堂教学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课件制作水平特制定法政系教学课件制作规范。

一、科学性

1.描述概念的科学性:课件的取材要适宜,内容科学、正确、规范,防止错误概念的传播。

2.问题表述的准确性:课件中所有表述要恰当、准确,避免产生歧义,可以让不同的使用者很快理解课件设计者的意图,利用课件的交流。

3.引用资料的正确性:注意对引用资料的筛选,以保证引用资料的正确性及课件内容的科学性。

4.认知逻辑的合理性:课件的演示及设计要符合现代教育理念,符合学生的认知结构,利于学生接受课件内容,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

5.课件制作的必要性:用平常手段难以演示的微观、宏观甚至有危险的现象,课件可以轻而易举地解决,但并非任何一个知识点的讲解、任何一个实验都以课件来代替,即课件的制作一定要有其必要性。

二、教育性

1.直观性:直观、形象的课件,有利于学生理解知识,加深记忆。

2.趣味性:生动有趣的课件,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新颖性: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不落俗套的课件,能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4.启发性:具有启发性的课件能够开拓学生的思维,给学生留下思考的空间,要避免过度使用机器,导致由“人灌”变为“机灌”。

5.针对性:课件是为课堂教学中的某个知识点或某节内容或某个单元而作,必须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针对要解决的问题作深入浅出的剖析,达到为教学服务的目的。

6.创新性:课件内容及课件设计结构能够支持合作学习、自主学习或探究式学习,这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

三、技术性

1.多媒体效果:课件的制作和使用上要恰当运用多媒体效果(小学教学课件及欣赏类课件中应用得更多),以吸引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

2.交互性:课件要具有良好的交互性,从而避免因机器的使用而使课堂缺乏师生间的互动和情感交流。

3.稳定性:课件在调试、运行过程中不应出现故障,特别要注意各个按钮的转换是否通

4.易操作性:课件界面应简洁,操作简便,易上手,同时有利于课件的交流、推广。

四、艺术性及实用性

1.画面艺术:画面制作应有较高的艺术性,整体标准相对统一,给人以清新、愉悦的感

2.语言文字:课件所展示的语言文字应规范、简洁、明了,使用相对统一。

3.声音效果:声音清晰,无杂音,它的出现有利于提高课件的教学效果,对课件有充实作用。另外要注意学生的心理特点,慎重使用声效。

4.实用性:课件能够适用于教师的日常教学,有较强的实用性。

以上各点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在课件制作过程中要统一协调,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课件的教育教学功能,使信息技术与各学科课程能够有机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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