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欢迎您! 

关于启用“政法系学生管理专用章”的通知

发布人: admin    发布时间: 2012-11-11    浏览次数: 264
 

关于启用“政法系学生管理专用章”的通知

 

一、为方便学生管理工作的快捷、顺利进行,政法系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制作“政法系学生管理专用章”一枚,并从2012115日起开始启用。

二、政法系学生管理工作中,有关政法系学生通令嘉奖、通报表扬、通报批评及与此相关的通令、通报、公告等不再加盖系行政章,改为单独加盖“政法系学生管理专用章”。

三、政法系学生管理工作中,有关政法系学生量化积分认定、积分结果公示、量化积分管理规定修订及与此相关的工作文件不再加盖系行政章,改为单独加盖“政法系学生管理专用章”。

四、政法系学生管理工作中,有关政法系学生评优程序规定、评优结果公示、评优办法修订及与此相关的工作文件不再加盖系行政章,改为单独加盖“政法系学生管理专用章”。

五、政法系学生管理工作中,有关政法系学生请假审批以及考勤结果认定等学生考勤纪律与请假制度管理方面的工作文件不再加盖系行政章,改为单独加盖“政法系学生管理专用章”。

六、政法系学生管理工作中,有关政法系寝教室卫生评比制度、检查结果公示以及量化积分累加、扣除认定等寝教室卫生与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管理方面的工作文件不再加盖系行政章,改为单独加盖“政法系学生管理专用章”。

七、政法系学生管理工作中,有关政法系学生中贫困生认定的程序、方法、结果的公示、通报、通知等与贫困生资助相关的工作文件不再加盖系行政章,改为单独加盖“政法系学生管理专用章”。

八、政法系学生管理工作中,与政法系各班级量化积分的认定、公示及相关管理规定的制定、公布有关的工作文件不再加盖系行政章,改为单独加盖“政法系学生管理专用章”。

九、“政法系学生管理专用章”只在本系内部使用、不对外,因此,本通知中所提到之学生管理工作文件,均指系内行文;如相关文件内容超出本系管理范围,比如需要上报到学院或学院相关部门的文件,则仍须分别使用行文要求使用之系行政章、党总支章、团总支章、学生党支部章。

十、在政法系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通令嘉奖、通报表扬、通报批评、评优公示等各项学生管理工作文件,如发现未加盖“政法系学生管理专用章”的,一律视为无效,不得作为加分、评奖或其他学生管理工作的依据。

 

 

                                     政法系

                                    2012115

 

打印文章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