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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法学专业开展教学演练暨模拟法庭审判活动

发布人: admin    发布时间: 2011-11-17    浏览次数: 277
 

1116晚七点,我系法学专业学生在7号教学楼五楼模拟法庭成功举办了模拟法庭审判活动。系领导、老师对本次教学演练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系党总支副书记张鸿韬,法学专业指导教师姜晓贞、陈敏、郭泽峰、侯芳、田甜、杨辉、武暾及法学专业辅导员孙景澈、段园园老师一同观看了本次模拟法庭审判活动。100多名同学旁听了庭审过程。

当晚的模拟法庭,国徽高悬,气氛庄严肃穆。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律师、法警、原告、被告等角色皆由我系10级法学专业学生担当。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模拟演练穿插了情景剧,更客观直接地让观众了解到案情的缘由与发展。本次模拟审判选择的案例是北京海淀区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辩护人纷纷为自己的当事人据理力争,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整个审理过程严格按照法庭审判程序进行,从原告提出指控到被告及其辩护人申辩,再到举证、质证和宣判,整个庭审过程环环相扣,大家对自己的角色把握到位,充分体现了我系10级法学专业同学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及锻炼自我的能力。

审判活动结束后,姜老师和郭老师及陈老师分别就同学们的模拟演练情况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对案件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指出了同学们的不足之处,同时倡导同学们以此为契机,理论联系实际,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

最后,张书记作了总结讲话,他说这种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演练有机结合起来的模拟法庭审判是教学过程必不可少的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作为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步骤。那么,如何加强实践教学,是21世纪高校培养创新人才所必然面临的共同主题。在大力加强实践教学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要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明确实践教学目标,加强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不断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方式和途径,以便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为此,作为高等教育,我们要坚决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持续强化实践育人的意识,区别不同学科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譬如,模拟法庭审判,他特别提出“以往一直都是同学们在演练,那么能不能考虑变换一种角度,由我系法学青年教师们来一次模拟法庭审判演练、以便老师亲身给同学们做出示范呢,我认为,应该是可行的。”

他最后说,关于实践教学的重要意义,我们可以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寻找到科学的注脚,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认为,人在实践的过程中完成了自身的发展,人的劳动实践使生产者也改变着,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由此可见,在实践过程中,人们不仅能获得知识、技能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在这一过程中会伴随着世界观的形成或改造、社会素质的养成,最终实现了个人能力、个性发展和个人价值的统一。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因此,我们一定要在教学过程中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大量的实践教学把每一位法科学生都锻造为一个能推动社会发展、能主张公平、能伸张正义的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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